加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 下对资料私隐保障的建议

胡铭深 Sam Wu, 符曼姿 Beverly Fu • May 07, 2024
胡铭深 Sam Wu

合伙人,香港

符曼姿 Beverly Fu

律师,香港

加强《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私隐条例》」) 下对资料私隐保障的建议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私隐专员公署」)负责监督《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下称「《私隐条例》」)的执行情况,该条例旨在保障与个人资料有关的个人私隐。


根据政制事务委员会最近于2024年2月19日的会议上就私隐专员公署的工作所发出的背景资料简介,私隐专员公署现正研究进一步修订《私隐条例》以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


拟议的修订内容包括设立强制性资料外泄通报机制、要求资料使用者制订个人资料保留时限政策及赋予私隐专员公署判处行政罚款的权力。一旦完成具体草案的拟定后,便将会征询政制事务委员会的意见。



以下摘要重点介绍了《私隐条例》中与私隐专员公署所提出的修订建议有关的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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